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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孫國鵬
  為賺錢,來到外地使用化名,以結婚為由騙取彩禮錢,再伺機逃走。經河南省汝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判處權世美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現年27歲的權世美是雲南省富寧縣的農民。2012年11月,她化名王艷,來到汝南縣板店鄉,自稱家裡窮,打工無著落,身上又沒錢了,願意嫁給當地人為妻。通過熱心人介紹,權世美與當地男青年王某相識。等到談婚論嫁時,她提出要2萬元彩禮錢。王某著急娶妻,就答應了她的要求。結婚十多天后,權世美趁王某不備帶著彩禮錢逃走。王某報警後,當地公安機關對權世美上網追逃。2013年5月,權世美以同樣的手法詐騙河北農民胡某現金3萬元。由於胡家看管嚴密,她一時無法逃跑。當地公安民警在走訪農戶時發現她比較可疑,將她帶回派出所盤問,後權世美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。
  (孫國鵬)  (原標題:使用化名“流落他鄉” 結婚是假騙錢是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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