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離發車的時間還早,許多人會將行李在車站先寄存,到外頭去逛一逛。從下個月開始,如果你坐客車出行,有寄存、托運行李的習慣的話,要多一道手續了——實名登記。
  昨天,記者從杭州市有關部門獲悉,《杭州市客運汽車交通治安管理辦法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將於5月1日起施行。這部法明確規定,對托運、寄存行李物品的人員要實名登記。
  不過,也不是坐所有車都要這樣。這部法裡頭說的客運汽車,包括以下幾種:公共汽(電)車、客運出租汽車以及班車、包車客運車輛。
  除了托運、寄存行李物品要實名登記,杭州出台的新規還有這些跟大家有關的規定。一是客運車輛和客運場(站)要安裝符合有關標準的視頻監控設施、防護欄等安全防護設施,並保證這些設施的正常使用,遇到情況時要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視頻監控資料。其二,乘客進站要接受治安安全監察,如果拒不接受檢查的,客運經營者有權拒絕相關人員進站、乘車。碰到強行進站、拒不出站的,將立即報告公安機關進行處理。第三,乘客如果攜帶的物品中夾帶有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甚至槍支彈葯等的,經營者可以拒絕相關人員進站、乘車,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。
  這些事,如果沒做到,有關部門將進行重罰。比如客運經營者如果沒有對托運、寄存行李物品的人進行實名登記,先將被責令改正,如果逾期不改,將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。經營者如果沒有開展治安安全檢查,最高更是可被罰款2萬元。
  本報記者 劉焜
  (原標題:下月起坐客車寄存行李要實名登記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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