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今年7月22日晚,剛滿18歲的龍某和未成年表弟黃某酒後從路邊撿來磚頭、石塊等,先後將停靠在路邊的11輛汽車的車窗、車門等砸壞,其中砸開8輛車,從中盜得現金共室內裝潢計48元、導航儀一個、U盤一個,之後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經鑒定,被盜導航儀價值540元,U盤價值48元,而被砸車輛損毀造成的損買屋失高達1.6萬餘元。
  昨天庭審中,龍某表示支票貼現自己身無分文,也聯繫不到在北京的親戚,暫時無力賠償。
  房山檢察院認為,港式飲茶龍某從車中竊取的財物金額較小,不構成盜竊罪,但龍某破壞車輛造成的損失高達1.6萬餘元,所以建議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龍某刑事責任。法庭宣佈擇期宣判。  (原標題:表兄弟酒後連砸11輛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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